政府的宠物医院叫什么?
看到很多回答都没有说到点子上,其实政府办的不是“医院”而是“动物诊疗机构”
1.医院的定义:以诊断和治疗人类疾病为主要目的的医疗卫生机构;而动物诊疗机构则是“以诊断、治疗动物病为主要目的的(动物)医疗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关于动物诊疗的规定只有一条: 第三十条 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机构和人员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并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取得执业证书后,方可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2.根据上述条款,要成为“医院”,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从事动物诊疗;
二是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
三是有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取得执业证书后才能从事动物诊疗活动。
3.我们首先应弄清楚第一个问题:政府办的究竟是不是一家真正意义上的“医院”——即有没有办理审批或备案等手续并且取得执业证书。 这个事情各地可能不太一样,以北京为例,据我所知,区县级市政府是不给动物诊所发放营业执照的(因为宠物医疗行业属于许可类行业,也就是说政府不管你是否具备经营的条件,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验收,能不能提供所需要的证件和文件,都不允许你开业),但是市地级以上政府是没有这个限制的(不过我也没有去过市级以上的政府动物诊疗机构实地参观过)。
所以,如果想去实地验证一下的话,建议去区县级政府网站查询或致电询问,如果确实没有查到信息,说明这家机构可能不是真正的动物诊所。
4.再说第二个问题:政府办的动物诊疗机构是不是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条件”。 这个问题很好笑,因为现在宠物医疗行业还没有纳入法制化的管理,所谓的“条件”都是各地自行设定的,而且差距很大——有的省份设置的条件很高,像山东省就要求新设立的诊所要有50平方米的房屋,有必要的仪器设备,2名具有兽医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的医务人员等等,而有的省份的要求就比较低,似乎只要有一个能看病的大夫,有一间诊室就能营业了…… 所以这个问题很难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