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给狗狗怎么办户口?
2018年7月1日,北京市出台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强犬类管理的通知》,对养犬人进行了严格的管理。 同时为了进一步管理好犬只,做好狂犬病的防治工作,北京市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开展全市养犬信息大排查工作的通知》,对城区所有住宅小区、农村所有自然村开展养犬信息的大排查。 通知中明确要求,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是本辖区养犬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和完善养犬管理工作机制,制定并落实各项管理工作制度;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指定机构(或人员)具体承办,确保工作落实。
通知要求,各地要认真做好排查工作,做到“三个查清” 一是查清本地养犬的重点区域和部位,包括大型集贸市场周边、城市广场周围、居民区、公交枢纽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周边以及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单位的内部及周边地区。二是查清有无饲养犬类重点病源物种的情况,包括恶霸犬、比特犬、斯塔福梗、美国斗牛梗、法国斗牛梗、阿根廷杜高狗、西班牙斗犬、日本土佐犬、巴西战犬等具有攻击性的犬类品种和烈性犬种的饲养情况。三是查清无犬只免疫登记情况,包括无狂犬病免疫证明和未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的犬只数量、种类、来源地及其流动情况。
对于排查出的问题,各地要迅速采取针对性措施进行整改,切实减少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动物疫病的发生和传播。 在加强犬只防疫方面,文件要求,各地要积极做好养犬人的宣传工作,引导科学文明养犬;依法规范养犬行为,督促养犬人及时给犬只注射疫苗、办理登记手续,做到年检、免疫“不漏一户、不掉一犬”。 文件还指出,要严格执法,重拳整治违规养犬。要突出重点,对大型公共场所及学校校园周边的犬只严格查处,严厉追究肇事责任。对于违法情节轻微或主动消除违法行为的,可以以教育为主,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