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可以养3只狗吗?
首先恭喜题主,终于决定开始养第三只狗狗! 然后,很遗憾的告诉你,按照现在的政策和做法,你的问题基本上无解。 因为不管是大型犬还是小型犬,只要属于烈性犬或者嗅觉灵敏的工作犬(警犬、搜救犬等),只要是未办理犬只相关手续的犬只,一律视为流浪犬。 如果你还是想养狗,你只能先办理手续,再按规定饲养。 目前南京允许办理的犬只证件只有2种:《养犬登记证》和《收容留检通行证》。
1.《养犬登记证》
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办理流程如下: 注: ①上述材料中的身份证(军官证)、房产证(租赁合同)、社区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必须均为同一人的。
②已办理“收养登记”证的收养人不再办理《养犬登记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收养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收养人与被收养犬的身份证复印件 县级以上妇幼保健部门出具的动物接种证复印件 县级以上畜牧兽医部门出具的一年以内的体检合格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住房证明原件、复印件。
③因居住小区、楼宇不允许饲养犬只而办理《收容留检通行证》的,需提供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所在小区居委会或物业公司开具的证明 如已办过《养犬登记证》的,须同时提供 办理《收容留检通行证》后,由于目前暂无处收容送检,所需费用暂由市民个人垫付,待有条件进行收容检测时,再前往办理。
2.《收容留检通行证》 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办理流程如下 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