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店营业需要什么条件?
开一家宠物用品批发部或宠物店,除了需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必备证件外,还需办理动物防疫合格证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宠物经营许可》。 申请开办宠物用品批发部的,应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1.从业人员健康证;
2.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
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册资料。
申请开办宠物店(零售)的,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动物防疫合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兽药或者饲料经营备案表复印件加盖印章;
3.进货渠道证明材料:购销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经营场所的证明(租赁协议原件及房产证明原件)。
1、有独立的固定经营场所,不得与居民区混建,距居民住宅楼栋出入口30米以上。
2、选址应符合当地政府市容、城市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取得合法的经营场所证明。
3、布局符合防疫消毒要求,经营、诊疗区域分开,设有相对独立的生活区(间)、接待咨询区(室)、交易区(间)、休闲区(间)、宠物手术室、观察室、消毒室(间)及仓库等各项功能区(间)。
4、地面整洁,易于清洗消毒,有给排水和防渗处理,下水道通畅、防溢外漏。
5、配备必要的防毒、防盗、监控、消毒、通风、温度控制、排臭、灭鼠、灭蚊蝇等设施设备。
6、从业人员应经过宠物疫病防治和卫生防疫知识培训与考核,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件。
7、宠物商店还应配备必要的宠物美容设施设备。
8、宠物医院(宠物诊所)、宠物医院应符合国家有关动物防疫条件的规定,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独立设置的宠物医院(宠物诊所)应符合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关于一级动物医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