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算个人财产吗?
首先,法律上是没有“个人财产”这一概念的。 其次,即使有,宠物狗也不全是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一般是指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而动物是有生命的,不是财产。所以不能成为个人财产的法律概念。 (注:根据《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被继承人生前取得的财产) 但是! 如果宠物狗是经过驯养,能够识别主人,跟随主人生活,与主人形成相对稳定的依赖关系,并且对主人履行一定义务的(例如看家护院、陪伴等),可以在特定条件下,视为家庭成员中的一员,其“收益”和“损失”可以参照家庭共有财产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将宠物视为家庭成员之一; 但也有法院并不认可这种观点,认为宠物不属于《婚姻法》中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目前,我国有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
不同的法官可能会作出不同的判决。如果要处置自己的宠物,最好事先做好准备,尽可能采取书面形式约定好相关纠纷的处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