宠物狗走失能报警吗?
谢邀。 首先,很遗憾的告诉你答案是不行的。 目前我国的立法框架下只有丢失财物报案属于人民警察职责范围,《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安机关对于公民扭送、主动投案或者犯罪嫌疑人委托他人代为投案的,应当立即讯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也指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直接受理的案件包括“侵犯财产犯罪”,但法条同时规定“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据此,一般的财物丢失报案虽然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立案时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其次,如果公安机关不受理个人报案怎么办?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下列情形下,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注:此处不予立案不是指经法定程序决定不予逮捕、不起诉等,而是指公安机关收到案件后未经依法审查作出的不作为行为): (二)认为没有犯罪事实的;
(三)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不属于自己管辖范围的。 对不予立案的决定,申请人不服的,可以提出申诉。 所以,题主遇到的警察不给立案的情况是完全合法的!但是要注意的是,法律虽然未规定宠物为财产,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是认可对宠物的人身损害进行财产性赔偿的,在宠物丢失的情况下,是可以采用民事救济途径寻求法律帮助的。